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博司宣) 为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推构建“大联动、大普法”工作格局,做好做实执法与普法同步,4月19日,山东省淄博市石马镇食药所、博山区司法局石马司法所、石马镇文体站利用区“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赶大集平台”在石马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暨饮食用药安全相关知识普法宣传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重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了《食品安全法》、《“三小”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一方面提醒群众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商名称等重要信息;另一方面针对老年群体特别提醒不要随意相信非正规保健品宣传点,以免上当受骗。此外,着重引导群众要自觉自发地守法、用法,在购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时到正规店家消费并留存购物凭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由律师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本次活动共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人次,获得群众欢迎。
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人人参与,下一步,博山区食药监局将继续走进山区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不断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