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4月19日电(韩畅)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厅获悉,根据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要求,2018年,按季度下达各市PM2.5平均浓度目标,对未完成季度目标且排名后三位的市,实施涉气项目环评动态限批。
截至3月31日,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89.7微克/立方米,宿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82.9微克/立方米,两市均未完成PM2.5季度目标。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第二季度暂停亳州、宿州市新、改、扩建涉气项目(民生工程、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文件审批,下一季度达到目标后,方可解除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