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属认为骑车人剐倒女童 骑车人称只是出于善心陪同就医
4岁女童倒地受伤陷罗生门
骑车人称只是出于善心陪同就医
法治周刊讯 据新华网 一名4岁女童的受伤,使两方陷入各执一词的“罗生门”当中。今年7月24日上午,女童欣欣(化名)倒地致使脸部擦伤。欣欣父亲称,当时电动两轮车剐撞到了欣欣,骑车人应该承担责任。骑车人则表示,自己并未撞人,也不知情,当时仅仅路过现场,随后被欣欣家人叫住指责她撞人,出于道路有监控的考虑,加之善心,便陪同欣欣家属去了医院。由于事发地恰好未在监控覆盖范围,交警最终认定事实不清,无法确认责任。欣欣父亲将骑车人诉至通州区法院,索赔各类费用3.6万元。此案并未当庭裁决。
原告认为骑车人剐撞女童
“我当时就在现场,看到他撞了女儿。”欣欣的父亲胡强(化名)说,事发时间是今年7月24日早上7点40分,地点是马驹桥神龙金桥小区西门北侧,当时胡强和欣欣的奶奶正要送欣欣前往小区内的幼儿园,欣欣站在非机动车道内。此时被告石婷婷(化名)驾驶电动两轮车驶来,剐撞到了女儿,导致女儿摔倒,脸部着地擦伤,额头血肿。胡强和欣欣奶奶当即叫住了石婷婷,石婷婷亲口承认自己撞到了欣欣,并愿意陪同送欣欣去医院。
“当时孩子很疼,不停地哭闹。”胡强表示,在此情况下无法等待交警赶到,因此没有立即报警,“当时我信任她。”随后,胡强开车带着欣欣去了医院,欣欣奶奶和石婷婷陪同。
石婷婷在医院时依然承认撞人,她的丈夫当时也赶到了医院。医院检查后,认为欣欣为外物撞击擦伤,需要做CT检查。这时候石婷婷拿出随身携带的600元钱交了部分医药费,还解释说由于带的钱不够,待下午再转账给家属。基于信任,胡强交纳了剩下的医药费。
“没想到过了半天就不承认了。”胡强回忆,当天下午,他和石婷婷返回自己的住所协商后续治疗费用时,石婷婷和其丈夫突然“变脸”,表示不承担后续费用。当时为了避免石婷婷和其丈夫逃离,胡强报警。由于民警建议向交警报警,胡强又拨打了122,并开车载着石婷婷和其丈夫前往台湖交警大队。胡强称,当时石婷婷的丈夫打电话给朋友,询问这种事如何处理。“态度蛮横,表示只要不承认撞人就没辙,告也没用,还教唆石婷婷不要承认撞人事实。”
经过交警队调查,由于欣欣体重过轻,电动车剐到欣欣后并未倒地损坏,交警无法鉴定电动车损害程度及剐撞位置。由于事故发生位置恰好位于摄像头正下方,摄像头拍摄范围未能覆盖事故现场。最终交警队认为该事故的事实不清,不确定石婷婷和欣欣的责任。此外,经鉴定,石婷婷驾驶的电动两轮车一些指标超出电动车标准,该车应属于摩托车,即属于机动车范畴 。
被告称出于善心陪同去医院
“起诉书所陈述的事情和我经历的事情严重不符。”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被告石婷婷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石婷婷回忆,当天其骑电动车路过事发现场时,听到身后有人大声呼喊,她停下电动车后回头观望,发现一个老太太抱着一个孩子走过来,声称石婷婷撞了孩子。“我根本没有剐撞到孩子,也不清楚孩子是怎么受伤的。”
过了一会儿,胡强走过来冲着石婷婷大吼,指责她撞人,并称老太太看到了事情发生的过程。胡强回头对老太太说,“你怎么不拉着她点,拉着她她还能跑吗。”随后胡强转过头来用难听的语言辱骂石婷婷,并试图举起手打人。石婷婷表示,她当时提出报警。“现场有监控,没撞就是没撞。”此时,胡强拒绝了报警的建议,表示先带孩子去医院,石婷婷必须陪同。“我当时说可以去,反正有监控,不怕你讹。”
随后石婷婷坐上了胡强的车一起去医院,路上老太太一直重复着对孩子说,“我的宝儿,奶奶对不起你。”石婷婷此时也给丈夫打了电话,让他赶到医院。
关于600元钱,石婷婷解释说,当时胡强表示自己没带多少现金,她便将钱包里的600元借给了胡强。在医院,出于善心,看到老太太抱着孩子吃力,她也帮着抱了孩子。
石婷婷回忆,当天下午,双方回到胡强家协商,丈夫要求胡强还600元,但胡强不仅不还,还向她索要一万元,并试图扣押她的身份证。她此时再次提出报警,但胡强始终坚持不报警,老太太还堵在门口不让她离开。迫于无奈,石婷婷的丈夫打了110报警。民警来到后建议向交警报警。
“我真不知道我的车是机动车。”石婷婷解释,当时购车时厂家告知她该车属于电动车,平时交警也会指挥驾车的她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事发时,骑车人所骑车辆
认为对方说辞不合理均抱委屈
昨天,此案在马驹桥法庭开庭审理,面对彼此矛盾的说法,双方均认为对方的说辞不合理。胡强认为,尽管没有直接的影像证据,但欣欣的病历显示,脸部是由于快速力量剐倒,造成脸部触地大面积擦伤,这就能够排除欣欣是因为自己健康等原因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时,只有石婷婷一个人开着电动车路过,无其他第三方干扰。同时,石婷婷在事故发生后,较为迅速地做出了一系列下车返回事发地点的反应。石婷婷还配合家属将欣欣送往医院,并主动办理了就诊卡,还叫来自己的丈夫。从这一系列事实综合分析,欣欣的受伤和石婷婷有着高度可能性,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石婷婷则表示,胡强最开始并没有目击到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据她了解,胡强做过律师,作为有法律思维的人,为何当时不选择报警、不选择保护现场呢?此外,事故发生时是上班时间,路过的车辆很多,不可能只有她一个人在现场。关于就诊卡,她已经忘记是何人办理。
庭审结束后,石婷婷表示,自己感到很委屈,有些心寒,毕竟当时自己还出于善意前往医院,并垫付了600元医疗费。“我坚决不同意调解。”石婷婷说,自己没撞人,不需要为此赔钱,当时有人劝她赔点钱算了,但她心里过不去这个坎。
昨日,此案并未当庭裁决。
法官一般运用自由裁量权判决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此类案件由于没有监控视频资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败诉风险。但是结合其他证据和细节,法官也会运用自由裁量权判断,比如被告在没有撞人且没有主动救人的情况下,为何陪同女童家属去医院,正常人的反应通常是当场反驳。此外,法官一般会结合医院和警方提供的细节等做出推断。
由于没有直接的视频证据,一般而言,此类案件如果原告胜诉,其索赔金额也很难获得法院的全部支持。(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