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据人民网 今年中秋节回老家看望公婆,对李芹来说有着别样的意义——手里攥着小小的结婚证书后,她终于在法律上成为夫家的媳妇,“心里很踏实”。
办了婚礼却没领结婚证
李芹和丈夫如今在广东省一个地级市打工,老家在河南省南阳市的农村。屈指算来,两人举行结婚典礼已经是5年前的事情了,但却一直没有领结婚证。
两个人认识之前,分别住在两个相邻的村子。当时,李芹20岁出头,还是单身,对方30岁且已经结婚,有一双儿女,大的已经七八岁。
男方的婚姻已名存实亡:婚后夫妻经常为赡养父母、照顾儿女吵架,女方一气之下撇下两个孩子回了娘家,两个孩子由奶奶抚养。
小两口决定离婚。女方要求男方拿一笔钱作为补偿,但男方觉得数额太大不接受,就这样僵持了几年。
5年前,李芹经亲戚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在她眼里,丈夫除了穷之外,既勤奋又孝顺,值得托付。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李芹答应了婚事,接着就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
李芹和丈夫商量,在家也是受穷,不如到沿海打工挣钱。丈夫同意了,嘱咐母亲带好孩子,就和李芹一起到广东一个地级市打工。
在广东,李芹找了一个销售员的工作,丈夫则给人修汽车,一年下来也攒了几万元。此时,她已怀有几个月的身孕。考虑到孩子出生后需要照顾,还是在老家更方便,于是两人收起行囊返回家乡。
不是法定婚姻权利受损
半年后,两人的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在给孩子上户口时,问题出现了。他俩只是举行了婚礼,没有办结婚证,属非婚生子。
李芹这才想起,丈夫和“前妻”当年领了结婚证,离婚时没有补偿女方,两人就没有办理离婚证明。丈夫没有离婚证,自己就没有办法和丈夫领结婚证,儿子的户口就不好上。
于是,李芹让丈夫去找“前妻”商量解决此事。结果,女方对于补偿数额非常坚持,始终不让步,商量多次也没有谈拢。
李芹说:“以前不觉得这是个事儿,但在外打工时,看电视、看报纸,知道这是个大事儿,毕竟在法律上,人家俩是夫妻,我算啥?”
又是半年过去了,眼看还谈不成,李芹根据自己打工期间看到的案例,建议丈夫走法律程序,打官司离婚。
寻求法院解决家事纠纷
2015年春天,李芹的丈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在此前后,李芹和丈夫决定不再外出打工,一是考虑到孩子小,需要照顾;二是总觉得不把这件大事解决,心里别扭,“我们出去打工,孩子他爹挣的钱,从法律上也不能算我俩的呀”。
案件审理过程很顺利,除了女方要求的补偿数额男方不接受外,双方没有什么分歧:双方都同意离婚;男方家没什么财产不涉及财产分割;女方不愿要孩子,一直由孩子奶奶照顾。
在法律程序进行当中,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男方一次性拿出几万元给女方,由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双方离婚。
2016年年底,赶在过年前,李芹和丈夫拿着判决书,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书,接着把自己和孩子的户口迁到了丈夫的户籍上。
李芹回忆说,拿到结婚证那一刻,“心里很踏实”,在法律上,他们是一家人了。
今年春节过后,将三个孩子托付给母亲之后,李芹和丈夫再次南下广东打工,出去挣钱也踏实了。
今年6月,拿着自己父母支持的一笔钱和夫妻俩打工挣的钱,他们买了一辆轿车,计划中秋节从广东开回老家一家团圆,当然了,车在李芹的名下。
中秋节前夕,两人请好假,一路开着车,过湖南、穿湖北,经过两天回到了家里。三个孩子看到家里也有了汽车,开心得不得了。
对李芹来说,通过打官司争取来的结婚证更让她开心。
(当事人为化名)
■记者手记
一个20多岁的农村女子,在面对传统风俗与现代生活的冲突时,能够支持丈夫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李芹的经历。
李芹打官司之后,在方圆几个村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村民们在议论纷纷的同时,也知道了离婚不是一拍两散,还要办理离婚证,要不然麻烦不断。
不经意间,一场官司成了一次鲜活的普法课。 (记者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