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入额以后绩效考评要跟上,分了多少案子,要在审限内完成,完不成就要退出!”10月26日的河北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掷地有声。“落实司法责任制”成为河北完成法官入额工作后的“关键词”。
据悉,作为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的省份,在省委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河北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全面提速。目前,河北全省189个法院已经全部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共入额法官5700余名。与此同时,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上升30%,河北高院新收案件同比上升近50%。这意味着,入额法官们承担的责任大大加重了。在完成法官入额和落实职业保障的背景下,卫彦明提出,法院将把工作重心放在法院队伍素质和案件质效上。他对全体法院提出要求,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法院主体责任,务必确保案件质效全面提升。
为了让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一套“具有河北特点的司法权力运行新机制”将全面推开。这其中包括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建立科学的办案模式,组建符合实际、分工明确、责权明晰、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明确院庭长办案、管理职责,不允许挂名办案;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内部监督机制,做到监督有序、监督有度、监督留痕、失职担责等内容。
河北高院还将推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包括建立类案参考制度促进全省裁判尺度的统一、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建立员额退出机制确保入额法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以此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据透露,河北高院正在制定中的《法官考核考评的指导意见》将统一考核标准,完善法官考核考评机制。案件质效达不到标准的,将受到相应惩戒。
记者从河北省一些中基层法院了解到,目前新旧体制过渡平稳,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统筹推进,与员额制同步进行的司法责任制已经成为当前工作主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