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张孝志)
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县支行沟通、协调,伽师县农行为法院开设绿色通道,便于执行案件办理,提高执行效率。绿色通道为法院在办案各类案件时,能准确、及时、快速地查询、冻结、扣划涉案单位和个人在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类帐户和征信记录,提供了简便、安全、快捷服务。
据了解,截至目前伽师县人民法院通过伽师县农行绿色通道办理各类案件19件,资金流转63余万元,较以往减少了三分之二的时间,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