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据新华网“铁路职工公务出差乘火车一律买票,按规定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近日,国家铁路局对全局工作人员持有铁路乘车证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完全撤销了乘车证,曾经的“2元火车票”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说到铁路乘车证,恐怕很多人还不知道,或对其了解也仅限于“内部票”。其实,作为铁路系统内部福利的一个尾巴,乘车证是历史的产物,最初目的在于方便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只不过这口子一开,就难以收住,乱用、滥用、冒用等情况逐渐浮出水面。比如,有人“公器私用”、惠泽亲朋,有人通过办理乘车证、借机生财,再后来不仅铁路局职工享此优待,甚至部分副业单位如建筑业、生活后勤等也“雨露均沾”。随着类似新闻越来越多被曝光,这张小小的“乘车证”也越来越多被放在舆论聚光灯下,成为铁路系统“灰色福利”的代名词,引发吐槽在所难免。
铁路乘车证饱受诟病,除了极低票价与人们现实观感格格不入,更关键的是其破坏了市场机制。任何行业、群体或个人凭借“超货币力量”达成的交易,都是对市场运行基础的侵蚀。即便是出于方便员工差旅的初衷,也并非一定要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形式出现。且不说这种“内部揩油”会干扰企业正常的管理经营,尤其像铁路这种具有公共性质的行业,一举一动牵涉大多数人切身利益,只要公私不分的漏洞可能存在,就会引发人们丰富的怀疑和想象。当下,火车作为人们重要的出行方式,相对于大多数人花钱花时间买票,那些拥有乘车证的人却可以轻易坐上任何班次的列车,的确会给人有违公平之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堵住漏洞、公私分明,既是守住权力边界的需要,更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
告别铁路乘车证,有人如是评价:“与其说这是一个行业规则的告别,不如说是对法治市场最深情的告慰。”诚如斯言。任何一种“福利”,任何一项规定,不但要师出有名,更须于法有据,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绕开法律以无偿或者廉价的方式提供“隐性福利”,本质是对法律规则的伤害。试想,如果每个领域都对“自己人”网开一面,都以行业的小规则取代法律的大规则,那么法治的权威将从何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铁路乘车证不过是各种不合时宜的“隐性福利”的代名词,对其清理亦是在全社会夯实法治信仰的必要一步。最大限度挤压掉这些灰色空间、暗箱操作,让法律的归法律,市场的归市场,是法治中国最生动的注脚。
一张乘车证的取消,守住了公私边界,也折射出法治浪潮的浩浩荡荡。我们期待更多这样的灰色空间得以消除,让法治阳光照射到社会每个角落。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