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企业观察
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正在各地开展,从最近通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破坏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一些案件的背后,往往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的问题。一些地方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有关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强制力不够。还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阻挠环保执法,个别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对本地区的环保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查处不力,甚至还充当“保护伞”。
近期,记者接到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百姓来电反映,百姓称该地的石横特钢集团及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污染当地环境,对附近百姓的生活造成困扰。
8月13日,记者就肥城市石横镇百姓反映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长期污染问题,前往当地进行调查采访。
当天,到达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后,在企业侧面围墙处,记者看到,漫天的黄烟从该企业厂区排出,笼罩在车间上空,后面几层高的建筑物都被这弥漫的黄烟“吞没”。不一会,黄烟渐渐消散,一股黑烟又出来接力。由于记者处于下风向,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截至记者离开,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一直存在黑烟黄烟交替排放现象。
调查期间,记者向附近路人了解了石横焦化近年来的污染情况。
路人反映:“晚上排污更厉害,一刮风,废气全跑村里了,睡觉都睡不着。”
还有路人对记者表示:“石横焦化在该地建厂,虽然对当地的就业和经济有贡献,但是对周边环境的破坏也不能忽视。近年来,空气质量越来越差,水质也大不如前。”
随后,记者将石横焦化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反映给山东省肥城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局回复称:“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排放黄烟的现象。”
“经询问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环保工作人员,虽然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炉体生产、装煤和推焦时烟气治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但在捣固煤饼不牢、设备故障等异常工况下焦炉会出现偶发的短时间异常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目前该公司正在采取控制措施进行整改,加强生产工艺及操作流程的管理,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据了解,石横焦化有限公司为泰安市重点排污单位,本应主动对污染企业重点监管的肥城市环保局,对企业长期明显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却从未发现。
反而靠询问企业的环保工作人员得知“捣固煤饼不牢、设备故障等异常工况下焦炉会出现偶发的短时间异常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
石横焦化有限公司长期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否存在当地职能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是否存在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对本地区的环保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查处不力,还是充当“保护伞”行为。
希望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市长殷锡瑞能关注并尽快治理好该企业的污染问题。
近期,有媒体以《管不住的焦化厂?》为题报道了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陵煤化工”)长期违法排污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对此,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恶意违法排污行为。
8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除了涉事企业被罚款410万元外,延安市、黄陵县纪委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对4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经查,涉事企业存在大量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黄陵煤化工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甲醇项目曾存在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甲醇驰放气综合利用制合成氨项目曾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
二是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焦炉推焦装煤作业过程中地面除尘站不正常运行,筛焦工段除尘装置长期不运行;企业动力车间部分烟气直接排放。
三是超标排污。企业动力车间、2号焦炉外排烟气超标;熄焦水污染物超标;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超标。
四是规避监管。企业采取停止推煤装焦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方式,规避陕西省环保厅现场执法监管。此外,当地监管部门“只查不管”、“以罚代管”问题突出。
目前,陕西省环保厅与延安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依法查处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一是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陕西省环保厅责令黄陵煤化工停产整治,罚款410万元,对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向陕西省公安厅进行了移交。
二是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文 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