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周成波) 近年来,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以“三严三实”为指导,把控申工作作为密切检民联系、提升检察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排查化解矛盾和强化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控申接待效果、社会效果和监督效果。
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接待效果。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出台了《信访接待安全防范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安全责任等方面对信访接待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在专人、专职接访的同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值班领导轮流到检察长接待室全天值班,对控申接访活动进行指导,对重大上访、申诉事件负责接访与批示。此外,还采取“带案下访”和“联合接访”等多形式的接访方式,由检察长带队,深入乡镇、社区进行恳谈走访,零距离听取群众诉求,面对面解决信访问题,确保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排查化解矛盾,提升社会效果。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以来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控申部门建立了台账,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事由及维稳责任落实情况,以便及时消除矛盾纠纷。同时,严格落实登记、交办、承办、督办、反馈等各项制度,对于一些不稳定因素、重点对象,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负责,对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将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果。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法律监督职能,对内通过办理初信初访、申诉、赔偿案件,对自侦、批捕、起诉部门办案进行监督和制约;对外通过接待群众信访、管理和承办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等工作,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实行法律监督,保证了公正执法,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