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吴兆利) “群众之间的矛盾就像一个‘脓疮’,你不能一直放任不管,那样不但不会结痂,还会发炎,导致恶化。”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吴兆利表示,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垦利区司法局积极创新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演变成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问题,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出重要贡献。
一、提高业务水平
“虽然矛盾不可能马上解决,但调解人员到现场可以防止二次矛盾的产生。” 吴主任称,针对突发性事件,调解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为进一步落实好人民调解工作,垦利区司法局实行“首接责任”制度,指定首次接待矛盾纠纷当事人的部门为“首接责任”单位,并着力做好调处、引导分流和移送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吴主任表示,接到调解任务后,调解人员应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多角度为当事人考虑,力争找到化解矛盾的最佳结合点。
二、提高化解效率
由于矛盾纠纷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化解任务的。为此,各有关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主动出击,深入企业、乡(镇)及村组、居委会,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掌握。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将妥善加以解决。注意发挥好基层组织特别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
据了解,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垦利区司法局建立多渠道分流的化解机制和现场合力化解机制。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三、提升群众满意度
垦利区司法局积极开辟“民声通道”,建立以民声为主导的排查网络,利用日常管理、服务、调研摸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广泛搜集社会信息,敏锐观察和分析社会热点、焦点、难点,及时掌握全区社会治安动态,有效摸排各种纠纷、矛盾,及时捕捉和把握群众的呼声需求、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的苗头倾向,获取民众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对整个社会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做到“防患于未然”。
垦利区司法局建立村组基层排查网络,以村为主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职责,同时,让村里德高望众的人员加入,以各村民小组信息员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排队,理出轻重缓急,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达到“人不出村,事要解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