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欧阳智慧 廖银银) “我将认真履职,把民警执法活动和队伍形象监督好。”12月28日上午,在湖北省保康县城关镇土门村委会,该村村主任刘兴发从县公安局纪委督察手中接过《警风警纪监督员聘书》时,庄重承诺。
据了解,保康县公安局聘任的这3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来自该县各行各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等,他们都是长期关心、支持公安工作,敢于挑刺揭短、直言不讳的人。
此次警风警纪监督员聘期两年。两年内,他们将对全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法律职责,执法办案、履行职务、廉洁自律、为民服务、警容风纪等方面实施监督。此外,他们还将反映、传递广大民众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价,反馈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通过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把民警的日常警务工作主动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可以及时了解广大群众的呼声,进而改进公安工作。”保康县公安局纪委书记柳旭东表示,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有助于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日常监督管理水平和队伍整体形象,切实服务好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