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工作意见》日前印发。《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体制和机制。
资料图:2017年7月11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贵阳举行。 中新社记者 贺俊怡 摄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监督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要统筹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重点。
一要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二要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三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
四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体制和机制。
五要推进改革成果法律化制度化,推动加快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步伐。
六要深入调查研究,谋划好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思路和举措。
《意见》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真抓实干,狠抓已经出台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改革督察工作,完善改革督察机制,创新督察方式。
三是健全改革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改革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四是严肃改革纪律,对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有明确政策和具体要求的改革事项,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五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检察人员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同时,及时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改革创新和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改革故事,增强人民群众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