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黄某某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对黄某某进行失信惩戒,黄某某在关键时刻无法购买机票,错过与亲人见最后一面的机会。近期,黄某某主动履行部分义务,余款达成和解,并提供相应担保。
申请人为被执行人黄某某运输货物,经结算被执行人黄某某应支付申请人13380元。该案判决生效后,黄某某一直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申请人向和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为13380元。该案受理后,和静县人民法院即向被执行人黄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黄某某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确定期间履行,躲避执行,电话可以打通就是人见不着,拖延执行。针对该情况案件承办人经过合议果断采取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电话告知。
在申请人都不报希望的时候,一个星期六上午,被执行人黄某某主动联系了案件承办法官,表示可以支付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可以提供相应担保适时支付。经询问其原因竟是因为母亲病逝,急于回老家奔丧,无奈其系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时被拒之门外,当即后悔万分。遂主动到和静县人民法院找承办法官承认错误,后悔自己不懂法律,躲避执行,不成想关键时刻害了自己,以致错过与亲人见最后一面的机会。案件承办法官即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黄某某当即支付3000元,剩余案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黄某某提供相应担保,保证处理完丧事回来履行剩余案款。(通讯员
任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