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张涨)2018年1月16日,云南省永善法院驻冷米村干部快速化解了当地一起因买卖马匹引发的纠纷。受到村民们一致好评。
家住永善县茂林镇文山村村民吴某(女),请堂哥刘某帮忙到冷米村买马匹。刘某找到父母外出务工的小郑(16岁),以12100元购买了一匹马,刘某给付小郑7100元,欠5000元,将马牵走。
“我的马12100元太吃亏了,都是这个败家子干的好事!”小郑父母外出务工回来,认为小郑卖马价格太低。便找到吴某要求退还马,双方协商无果后,来到冷米村委会,请求村委会帮助协调解决。
“我虽然是个女的,但吐个泡沫都是钉!”吴某与郑某等来到村委会,认为马是自己花钱购买,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永善法院的驻村干部见二人在村委会争执不下,主动运用自身法律知识参与到村委会干部调解中,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向两家人释明法理与情理,经过永善法院驻村干部的调解,吴某与郑某协商一致,吴某给付郑某13000元购买该马,并当场了兑现余款5900元。
“不愧是法院过来的驻村干部,懂法又讲理,太感谢你们了!”吴某与郑某两家人在离开时笑着对永善法院的驻村干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