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 讯 据人民网 在中国神华发布将派发590亿元“大红包”的消息之后,市场回应了一片“涨”声。昨日,中国神华A股开盘直接涨停,全天封死,截至收盘时报18.36元/股。投资者用“涨”声为神华的豪迈分红点赞。
3月17日,中国神华在发布2016年年报时宣布,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1.27亿元,同比增3.4%;实现净利润227.12亿元,同比增40.7%。此外,拟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现金0.46元/股,共计90.49亿元;派发特别股息现金2.51元/股,共计499.23亿元。神华此次累计派发590.72亿元,折合A股股息率达18.17%。
作为我国“最赚钱的煤企”,神华的慷慨分红也让市场感受到了这只行业龙头股对股东和投资者的诚信和责任。
“上市公司就应该分红,就应该多赚取利润,然后为股东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所有股东提供更多的回报。”3月9日,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刚刚对国有企业的分红机制明确表态。他指出,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要起到良好的稳定作用。要推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分红机制,上市公司要关心股价,更关心分红,要建立完善分红机制,符合价值投资的理念,要做切实的分红方案,不断提高各个资本投资者的回报。
事实上,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监管层历来的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年初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明确指出,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低于30%的需说明原因;分红比例不低于50%的则可获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绿色通道”;2015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其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鼓励实施中期分红。
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已经大大提升,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为72.4%,现金分红比例为34.5%;2014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为73.2%,现金分红比例为33.51%。2016年以来,201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超8000亿元,比十年前增长逾10倍。
推动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一方面,可以遏制一些上市公司盲目投资、乱投资的冲动,更加注重效益目标;另一方面,加大现金分红力度,也可以使股市投资者获得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提高股市投资者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其消费能力,从而促进消费,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
笔者认为,现金分红比例较高的公司尤其值得投资者关注。因为高比例且持续的分红说明公司业绩稳定,质地良好,创造现金流的能力强,资金使用效率高。同时,高比例而持续的现金分红对稳健的长期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也将会吸引很多价值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