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周维靖)12月20日9时,“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声,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肖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册亨县人民法院院长农文勇担任审判长,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册亨县法检“两长”首次同时出庭履职。
开庭前,为了审理好此案,册亨县法检“两长”仔细查阅卷宗材料,认真开展调查,充分听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庭审中,在审判长农文勇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法庭查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面对庄严的法庭和公正的庭审,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宣读了忏悔书,宣读过程几次哽咽,最后流下了忏悔的眼泪,该案当场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审案,是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提高案件质效、落实领导办案制度的具体实践,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是顺应“院领导办案常态化”的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重要举措。
当前,要坚持厉行法治、深化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两长”同庭审案,正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有益实践。
同时,充分发挥检察长在执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年轻检察官进行传帮带,引领司法队伍向着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方向不断发展,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效,真正让老百姓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