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 讯 据 法制日报 1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巡回点、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孙宝国等人故意杀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再审案公开宣判,当庭宣告原审被告人孙宝民等9人无罪;对原审被告人孙宝国等6人的刑罚予以改判。孙宝国、孙宝东等人当庭释放。至此,这些备受关注再审案落下帷幕。
孙宝国、孙宝民、孙宝东兄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在长春市凯旋路钢材市场承租门市销售钢材。1996年3月12日凌晨,孙宝国、孙宝东等人携购买钢材的30余万元现金到达辽宁省鞍山市火车站,与出租车司机产生争执,被十余人持械围殴,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还击,致使1人死亡、两人重伤、两人轻伤。
1997年,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判处孙宝国、孙宝东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2008年,吉林省司法机关查处孙宝国等人“涉黑案”时,该判决经协调被撤销,这起犯罪事实被并入“涉黑案”中重新审判并被改判为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孙宝国死刑、孙宝东无期徒刑;二审改判孙宝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孙宝东有期徒刑15年。
2015年6月,孙宝国、孙宝东的亲属及孙宝民分别向第二巡回法庭提出申诉。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齐素审查了孙氏兄弟及其家属提交的申诉材料。
“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为什么会撤销原判,重新再审一遍?”“再审后,生刑变死刑,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在检察机关没有抗诉的情况下,岂不违反了再审不加刑的原则?”……一连串的疑问涌现在齐素脑海里。
“好乱啊!”齐素回忆看完申诉材料的感受时直言,“这个案件至少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
案件迅速引起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的重视。2015年11月5日,胡云腾前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讯孙宝国、孙宝东,这是近年来,最高法院大法官首次对刑事申诉案件在押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
参与提讯的齐素告诉记者,胡云腾作为本案的审判长重点就二人申诉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行了讯问,询问了有关案发起因、经过、后果等事实证据,仔细核查了原审被告人前后不一致的相关供述。
之前,齐素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从吉林中院调取孙氏兄弟案件的卷宗。99本卷宗,装了整整3大纸箱被放到开往沈阳的列车上。
齐素说:“我们3人都是女同志,为了保障卷宗的安全,我们与列车长沟通,将座位调在一起看护案卷。为防止过路车来不及搬运,第二巡回法庭安排6名法警接站,确保案卷材料万无一失。”
经过审阅卷宗材料,提讯原审被告人,案件的真相清晰地摆在办案法官面前。2015年12月,经合议庭评议,第二巡回法庭经过主审法官会议讨论,决定再审本案。考虑到这起案件重大疑难且“涉黑”,第二巡回法庭决定提审该案。
2016年2月1日,齐素审判团队向孙氏兄弟案的申诉人及代理律师送达再审决定书,当时孙氏兄弟的家人、律师都在,他们非常激动。一位家属流着泪说:“谢谢你们,我们终于可以踏踏实实过个小年了。”因为不是有意安排,直到这时齐素才意识到,这天竟然是农历小年。
2016年9月26日,第二巡回法庭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胡云腾、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和齐素组成合议庭,胡云腾担任审判长。该案成为新中国法院审判史上第一起当事人申诉进入再审程序,由最高法提审、最高检出庭履行检察职责的刑事再审案。
为了起到示范作用,庭审现场,吉林省、吉林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参与办理该案的办案人员均被邀请参与旁听。
因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犯罪事实前后跨越20多年,涉及新旧刑事法律适用和刑事政策把握,原判认定的罪名有故意杀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十多个,还涉及防卫过当认定等重大法律争议问题,法庭未当庭宣判。此后,第二巡回法庭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就案件中存在的疑难、争议问题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为案件最终改判打牢了基础。
齐素说,本案再审改判,体现了人民法院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传递了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的正能量,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